(1)轻质浇注料应分层浇注、分层振捣;振捣时间应短于耐火浇注料的振捣时间。 (2)当轻质浇注料需要浇注在耐火浇注料上面时,应在耐火浇注料养护24 h后,才可进行浇注。当耐火浇注料中的胶结剂为水玻璃或磷酸盐时,应用防水纸、塑料薄膜隔离后,才可浇注轻质浇注料。 (3)在接缝处继续浇注轻质浇注料时,应将其表面的松散部分清除干净,并浇水湿润后进行。 (4)轻质浇注料表面应振捣平整、密实,不得有裂纹。 (5)轻质浇注料的养护制度,应根据所用胶结剂而定,可采用干法养护或不需养护。